郎溪县人事局文件ffice
src="http://www.langxi.org/images/smilies/default/shocked.gif" border=0 smilieid="6">ffice" />ffice
ffice" />
财政局
郎人福[2008]56号
关于发放200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有关问题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国人部发[2006]58号,省政府皖政[2007]8号、市人事局宣人福[2008]1号文件规定,现将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07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和2007年1月至12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事业单位及行政事业混岗单位的事业身份人员根据考核情况由本单位确定发放对象。机关工作人员暂不发放,待年度考核结束后再执行。
二、发放标准
(一)机关在职职工按本人2007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发放。
(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人员在绩效工资未出台之前暂按本人2007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含中小学护士10%工资)发放。
三、相关规定
(一)凡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及未确定考核等次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2007年元月1日至12月底病假连续3个月或全年累计达66天;事假全年累计达22天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超勤天数和未休年休假天数可冲销病事假天数)。
(三)2007年6月份前转正定级的按本人12月份基本工资额计发,7—12月份转正定级的按本人12月份基本工资50%计发,2007年12月底尚未转正定级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2007年1月至12月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12月份工资额、1月至12月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按办退时工资额除以12个月的金额,乘以在岗月数计发;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相互调动人员,由发放12月份工资单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来源渠道不变。
郎溪县人事局 郎溪县财政局
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