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期限延至5月1日
来源: 广电传媒网
近日,记者从县交警支队获悉,为方便市民登记上牌,无牌电动车不准上路的期限,将延迟到今年5月1日,让市民有一个宽余的登记时间。
从2007年11月起,我县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启动了非机动车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核发工作。但由于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县出现持续冰雪灾害天气,非机动车登记和临时通行标志核发工作进度受到较大影响。原计划ffice:smarttags" />3月1日起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非机动车处罚措施将延至5月1日,县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非机动车车主尽快到交警支队办理相应手续。
据介绍,在市民提交相关材料后,民警将根据车辆型号和购买时间核发号牌。其中电动自行车核发蓝底的号牌,无使用期限;在2007年5月1日之前购买的超标车则核发白底的临时通行证号牌,该号牌的使用时效为3年;市民在购买二手电动车时一定要向对方索要整套手续,包括合格证、发票;购买新车一定要通过网络查找对比,以确定该产品是否是省质监局公布的合格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