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宁愿相信有些网友理解错了楼主帖子的真正意思,但我还是要说几句:
1、教师为什么就不能有津贴呢?如果明文规定的津贴怎么就不能发?如果没有发教师怎么不能问?
2、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发了,教师的“阳光工资”咋就没发呢?教师咋就不能问问、发发牢骚呢?
3、汶川大地震公务员不怕牺牲救人、忘我救灾,教师不也有为保护学生牺牲自己的吗?不也在积极复课吗?
4、教师中有向学生吃、要的,但那是少数,能以点概全吗?公务员中有腐败分子,但能说国家所有的公务员都是腐败分子吗?
5、教师现在承担的责任太大了,学生只要一出事,无论在校在社会还是在家一律是学校没教好、没管好,学校是罪责难逃。
6、当教师挑灯备课、批改作业的时候(也有少数教师不能做到这点,也有少数教师对工作敷衍了事),有些公务员不是莺歌燕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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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莲花 于 2008-6-2 14: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