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2
发新话题
打印

[评论] 教师为什么没有津贴

本主题由 嘘唏 于 2008-12-1 13:32 移动

教师为什么没有津贴

教师为什么没有津贴(随笔)


     最近,一些教师朋友看到公务员每月千把元的津贴眼馋了,情绪骚动,牢骚满腹。说什么《教师法》中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而现在公务员的收入却高出教师很多,认为政府有法不依,心里颇不平衡!

     
朋友们,少安毋躁,且听上级财政部门是如何解释的:政府一点都没有错,我们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教师法》中说的是工资,而我们并没有给公务员单独涨工资,只是增加了一点津贴!何来有法不依

     
对啊!津贴确实不是工资!连这个名词概念都弄不清还怎么当教师?
     
再说了,教师的消费水平能和公务员相比吗?

     
你上班的时候坐个公交车或者骑个自行车就行了,你让我们的公务员也挤公交车、骑自行车行吗?他们公务繁忙,一会儿到下面视察工作、深入群众,一会儿到上面去汇报工作、参加会议,这样来去匆匆,靠公交车和自行车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再俭省节约也得打个吧?就是平时私下里走亲访友,你让我们的处长、科长也像你们一样骑自行车吗?这成何体统?

     
你们教师吃饭很简单,早晨两根油条一碗豆浆就行了;中午面条锅里下几个菠菜叶儿就行了;晚饭更简单,一碗稀饭足矣!而我们的公务员交际很广,既有上下级的同事,又有亲朋好友,他们很少有单独吃饭的时候,往往每饭必宴!这消费可就高了!不仅如此,还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可以说是苦不堪言!

     
你们教师的人际关系简单,平时你们虽然也有礼尚往来,但是你们礼薄得很。丧葬之礼不过是送一条白布的幛子,或者二三十元礼金;结婚喜礼五十元就可以拿出手,一百元那就排场到家了。而公务员的关系网编织得稠密而广大,红白喜事得随礼,生老病死得参加,逢年过节得进贡,礼又重,每月的工资根本拿不回家,月月干!(吸烟基本靠送,喝酒基本靠贡,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的当权者例外)
  

   
你们教师的住房两室一厅,三五十平米也就够了。而公务员的住处必须得面积大,他们的亲戚朋友不知比你们多多少倍!(虽然公务员并不富,但也住在深山有远亲)屋里常常骑满坐满,两个大客厅都不够用。另外,许多公事也要在家里办,比如人民群众的来访,你总不能因为下班了就把人民群众拒之门外吧?谁让咱们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呢!


     
你们教师的工作单纯,交往也不广泛,你们的手机一个月能打几次啊,每月十元八元的费用也就够了;而公务员的手机一天到晚响个不停,每月手机费就得几百元。你们抽的烟也不过是冒冒烟就行了,三五块钱一盒吧;而公务员是公众人物,要注意形象啊,劣质烟是拿不出手的,起码得二十元以上的烟吧!

     
总之,公务员比教师消费高,中国的所谓拉动内需主要靠他们!你们教师艰苦朴素惯了,仅仅靠工资就能生活得很好,而公务员光靠工资是无法生存的。所以,公务员必须得有津贴!虽然每月这一千多元是少了些,但也能解一解燃眉之急!

   
请教师朋友们体谅体谅公务员的苦处吧,别把眼睛总盯着人家公务员行不行?

    第一,教师已经已经被授予了“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无比光荣的称号,可以说已经是精神上的富翁了。相比之下,整天默默无闻为党和人民工作、“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公务人员却从未获得过如此崇高的评价。根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了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县委、县政府决定:教师不再享受阳光工资。据说,这样“有利于减少财政支出,有利于确保公务员阳光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有利于公务员特别是干部队伍的稳定,有利于高薪养廉”,同时,也“有利于教师继续发扬安贫乐道的传统美德,有利于减少多余脂肪。”从此以后,教师们可以骄傲的说:公务员穷得只剩下钱了。

    第二,教师从未为国家创造过一分钱的财富,可谓尸位素餐。而公务员则通过收税、罚款、办证、检查等方法年年为国家创收。根据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多劳多得,按劳分配),教师也不应享受阳光工资。

    第三,公务员此次之所以能拿阳光工资,是因为他们一直在拿非阳光工资,现在只不过是把原来放在抽屉里的钱放到桌面上来。而教育部门是清水衙门,哪有什么非阳光工资?没有非阳光工资,所以不能享受阳光工资。打个比方,如果把非阳光工资比作胎儿,阳光工资就是呱呱坠地的婴儿。教师从未怀过孕,自然不能指望生下一男半女。

    第四,只给公务员阳光工资符合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重要指示。N年之后,公务员富裕起来了,会帮助教师,实现共同富裕。

    作为普通教师,我对政府的英明决策是衷心拥护的,但是这个英明决策却有违法行政之嫌,为什么哩?《教师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为了防止一些不识大体的教师产生意见、特别是一些退休教师上访,我斗胆建议人大代表删掉这两条。

TOP

什么吊狗屁教师法,教师法是全世界最大的骗人谎言
与石头辩论时,鸡蛋永远都是错的。

TOP

路过,打酱油去~~~~

TOP

我去打醋了

TOP

说的太好了 当老师真窝囊 再没人管 我想大家都不愿意当老师就好了 有本事的都去考公务员吧 我想当老师都不难 考公务员有什么好难的 一年不行两年

TOP

不是有人说了吗教师法是软法,对教师的应尽的义务管的很严,对教师应得的权利是狗屁没有

TOP

公仆拿的钱就是多,气你没商量,还有灰收入没算呢,

TOP

路过,打酱油去~~~~

TOP

这个帖子怎么又发了一遍???

TOP

因为教师就是那些官员的津贴
与石头辩论时,鸡蛋永远都是错的。

TOP

 11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