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注册程序
申请人→到当地工商所咨询、领取申请表→提供需提交的登记材料→经专管员实地堪察→经所长审批→到内勤交纳相关费用→携带登记材料→到个体科办理相关(开业、变更、停业、歇业、外出经营、管理费减免)登记。
二、个体工商户各种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一)开业登记
1 、《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2 、所有从业人员(含经营者)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者一寸免冠相二张;
3 、计划生育证明;
4 、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屋的应提供房照复印件;租赁房屋的应提供租房协议、房证复印件;
5 、应提交的其他有关部门材料;
(二)变更登记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
2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档案卡片;
3 、变更经营地址的需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 、合伙经营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5 、家庭经营的提交全体家庭成员签署的变更申请书;
6 、与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证件;
(三)停业登记
1 、《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2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印鉴;
3 、管理费缴费证;
(四)歇业登记
1 、《个体工商户歇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
2 、营业执照正、副本、印鉴、档案卡片;
3 、债务清理情况说明;
(五)外出经营登记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 、《外出经营申请表》一式两份;
(六)管理费减免需提交材料
1 、有关部门证件(残疾证、特困证、下岗职工身份证明等);
2 、营业执照副本、缴费证;
3 、《减免管理费审批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