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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县体育场事故最新报导

本主题由 凌易先锋 于 2008-10-19 10:04 提升

据悉,县政府已委托明和律师事务所的岑家龙律师全权代理法律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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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赔偿是政府拿15万,文体局拿20万,不知是否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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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育场篮球架倒塌事件中,政府在赔偿上还讨价还价,从道义上我认为应该满足亡者的家人提出的条件,毕竟一条活生生的小生命都没有了,这样才能让孩子的家人心情稍微得到点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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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程序来,比较妥当。赔再多钱,人已经死了。

累了停,饿了吃,困了睡,闲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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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郎溪一分子 于 2008-10-17 10:23 发表 能不能把这个规划和计划公布出来,让大家去监督它的实施,而不是“建设需要一个过程”这么一句话。

如果让你们监督,我的腰包能鼓吗?

一个梨牛半亩田,收也凭天,荒也凭天;粗茶淡饭饱三餐,早也香甜,晚也香甜;布衣得暖胜丝绵,长也可穿,短也可穿;草舍茅屋有几间,行也安然,待也安然;雨过天晴驾小船,鱼在一边,酒在一边;日上三杆我独眠,谁是神仙,我是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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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经常和岑明一起打球,事情发生了我很痛心。其实那个球架N月前就被一辆卡车撞过了,球架已经严重变形,我就想问一下为什么没有人去检修!!!!不然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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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在出谁的钱?

说实在的,希望政府出330万,每个郎溪人摊10元,如果这个钱能从天上掉下来。

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政府能造出钞票啊.出再多的钱,当官的自己不会掏一分,还不是从我们老百姓头上分摊。只不过是我们看不到罢了.哪次出钱不是财政支出,即便是救济也是剥夺了多少贫困群众的穿衣、吃饭、看病的钱。因此,就是出一分钱也要当局说出理由并展开听证,再不要糊里糊涂地出钱买安了。我们不答应。

政府的每一个铜板都有人民的一滴血汗,责任不调查清楚,谁拍板,谁自己拿!

这类事件很难说以后不会遇到。

政府应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事件进行定性,分清楚当事各方的责任。如果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了对当事的遇难方进行国家赔偿,更应该启动问责程序;如果是意外事故,应该做好当事人和民众的思想工作,政府也可以承担必要的救助和道义责任。不要一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想到息事宁人、出钱买安。

很多群众对政府轻易地拿民众的公共财政平息民怨的做法感到非常不解,常此以往,如何处理和对待类似的事件。这也考验当政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 本帖最后由 郎溪小女人 于 2008-10-18 21: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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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难道还没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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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等事情为什么郎溪新闻上没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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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新闻天天报道面子工程,让县领导没面子的事敢报道吗,局长不想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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